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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有一万块钱压岁钱......

作者:张霖俐 来源 : 西陵区法院 发布时间 : 2022-08-18

本网讯(通讯员 朱玉琳)“小朋友可以拿一万块钱压岁钱吗?”

“可以用爸爸妈妈的钱充游戏币吗?”

“小朋友可以买彩票吗,万一中奖,这钱归你吗?”

为提升家长“依法带娃”能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和社会氛围,8月12日,西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洪斌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社区,利用学生放暑假在家休息的时间,为学生和家长们开展法治教育,围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把司法关爱的温暖送进未成年人家中。

 

 

课堂上,刘洪斌法官以“法律上我们属于什么人?”为题导入充分调动了学生与家长的学习积极性。“小朋友能不能把自己的钱给朋友花?”“能否用爸爸妈妈的钱充游戏币?”"爷爷奶奶给一万块钱压岁钱能拿吗”“在小区被狗咬怎么办,被咬了谁担责?”......一个个与学生们息息相关的问题引发了大家的思考,刘洪斌法官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帮助同学们解开心中疑惑,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引导学生通过法治课的学习,学会防范在生活中遇到的外来侵害。

随后通过宣讲“民法典如何保护小学生?”“如何实施家庭教育?”,与现场听众分享关于《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以及“如何成为合格家长”等问题的思考。

整堂课的气氛活跃,刘洪斌法官围绕学生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与同学们进行积极互动,引导同学们树立安全意识、崇法守法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一致反应,授课内容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学生家长们希望,以后多举办一些普法活动,使孩子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让孩子们从小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下一步,西陵法院将继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协助学校完善与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机制,努力畅通社会与学校、师生的对接渠道,强化学生权益保护、监督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提升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

审核人:龚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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