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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宠伤人要担责 主人们长点心吧!

作者:赵楠桦 来源 : 西陵区法院 发布时间 : 2022-10-11

本网讯(通讯员 赵楠桦)现在不少人家中都喜欢养宠物

对许多人来说

宠物更像他们的朋友、家人

但它们发起脾气来

也有不可控的时候!

很多人爱狗,

却没管好自己的狗。


近日,西陵法院审结一起

因遛狗未牵绳引发的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一起通过具体案例

来学习文明养犬、依法养犬

这门“爱犬必修课”

 

基本案情

9月15日19时,王某在路上散步,被忽然窜出一只大狗撞到。随即,王某被送去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骶骨骨折,多处损伤。

事发时,当地派出所接110指令到达现场,查明大狗系何某所养,且事发时,何某的狗并未牵绳。王某遂起诉何某,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3万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被何某饲养的宠物犬冲撞致伤,何某作为该宠物犬的饲养人及管理人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经查,何某已支付王某主张的医药费一万余元,并对王某主张的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并无异议。经法院认定,何某应赔偿王某包括误工费、营养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16940元。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特别提醒,如果您遛狗不牵绳,即便是受害人有故意激怒狗的行为,作为犬只饲养人也只能减轻责任而不能完全免责。

给自己的爱狗系上一根绳子是必要的

这不仅是法律的绳子

更多的是社会公德和文明的绳子

狗狗很可爱

但请对它负责任

看护好它,也是爱它

审核人:龚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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