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发布微信
云上西陵APP
联动研讨促依法行政|西陵法院参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研讨会

作者:冯丽娥 来源 : 西陵区法院 发布时间 : 2022-10-11

本网讯(通讯员 冯丽娥)近日,西陵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冯丽娥受邀参加宜昌市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案件行政处罚适当性”研讨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明和、西陵区政府副区长杨明、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曾庆胜一同出席会议并作发言。

 

市场监管一线执法人员、司法机关、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及经营者代表参加了研讨会,会议从近期引起热议的“拍黄瓜案”〝毒芹菜案〞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保障公共食品安全和依法行政之间的平衡。

会上,冯丽娥在发言中谈到,行政处罚法上的“过罚相当原则”指的是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不是单一要素衡量,不能仅因为案值小就从轻减轻,而是要采取综合裁量的原则和方法。行使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权限。要综合考虑个案情况,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当事人主客观情况等相关因素,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公众合理期待,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目前,关于“拍黄瓜案”、“毒芹菜案〞的思考、研究、争论还在继续。该问题涉及依法行政、食品安全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多个领域、多个维度、多重价值的交融。从某一个视角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另一个视角看就可能有不同的认识,甚至存在相互冲突的判断。需要在更广层面、更高范围共同研究,综合研判分析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的要求、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等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和关系,形成更高层面、更广范围的共识。一方面我们可以深入研讨和思考,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等待和关注“毒芹菜案〞的二审结果,在后续执法和审判实践中酌情参考。

会议中,参会单位各抒己见进行了热烈的研讨和交流,最后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曾庆胜、西陵区副区长杨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明和对会议进行了总结点评。

通过此次研讨会,西陵法院行政审判团队在食品案件行政处罚方面有了更加深刻、全面的认识。下一步,西陵法院将创新法治实践,不断延伸司法触角,加强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有效沟通衔接,推进法治西陵、法治宜昌建设。

审核人:龚万青
精彩图片
24小时热文
三峡西陵网推荐